最近聽到最多的問題就是:
我分手了,但還想著他,要不要去找他?
我和他還有在一起的可能嗎?
我應該做什麼,他才會回到我身邊呢?
他有意複合,但我該重新開始嗎?
很有一種“對方虐我千百遍,我待對方如初戀的感覺”。
據調查顯示,約45%的人都有過和前任複合的經歷,實際情況可能更多,畢竟誰沒負氣任性分過手呢?
分手之後,當你一個人走在曾經一起走過的街道時,你發現曾經牽著你的他不在了。
當你看到有趣的東西想要分享時,你發現首先想到的他已經不在你的微信列表裡了。
這種原本屬於兩個人的戲份突然變成了獨角戲,你會覺得很不習慣很不習慣。
這時,你想要復合了。
一時負氣成今日,四海無人對斜陽。
愛情沒那麼多天作之合,只要賊心不死,好馬吃吃回頭草,忘掉過去重新去愛,也許,就修成了正果。
但是,不管你是挽回方,還是被挽回方,在試圖複合之前,你一定要確定:他依然單身,並且心裡也始終放不下你。
然後自己想明白:
你們當初分手的問題解決了嗎?並且能在復合後妥善解決這些可能會不斷復發的問題嗎?
這個人你真的了解並還愛著嗎?你能在復合後包容他與你的不同嗎?
你確定自己不是衝動或者只是出於寂寞嗎?
如果你認真思考了以上的問題後,還是很想很想和對方復合,但又不是很確定他的心思。那麼這個或許可以幫到你:
懂得珍惜,並主動去挽回一份感情,其實往往都是好事。
選擇複合之前,記住一句話:
這世上,沒有非愛不可的人,也沒有非做不可的事,除非,那個人是你,那件事是我愛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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